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体院记宣会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2570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要求,我校定于10-12月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全体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测试时间:20211024日~125日的星期六、星期天,安排如下表:



三.测试地点:体育馆西侧、北区田径场

四.预约测试

学生根据时间安排,登录210.42.72.169(思博特体育管理系统)进行预约(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或学号),按照每个学院规定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段,每人只能选定一个时间段并在选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现场根据预约时间进行检录入场),其他时间不予测试。

五.免测和缓测办理

(一)免测办理:登录思博特体育管理系统---申请体测免测(写明原因并提交相关病例证明电子版)--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下载使用“咕咚APP”按要求完成50次南北区田径场行走锻炼任务,每次2公里(在外实习学生可选择固定场地锻炼,需保证50次行走路线固定轨迹)--129日下午14:00-17:00携病例、相关检查原件以及行走锻炼完成凭证到体育馆西侧111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可获得体测成绩为50分。(身体无重大问题,可以行走锻炼学生,申请免测截止时间为1030日;重大疾病或残疾学生申请免测截止时间为20211130日)。

预审不通过学生根据反馈意见需重新提交申请或选择参加测试。

无法完成行走锻炼任务的残疾或重大疾病学生,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1130日前到体育馆西侧111办公室办理免测手续(期间每周四14-16点:),计分按50分计算;大一大二年级,原则上非保健班学生不予以办理免测手续,保健班学生统一由任课老师办理,并完成50次行走锻炼任务后由任课老师审核,审核通过,保健班学生体测成绩按50分计算。

(二)缓测办理:如学生在学院规定测试阶段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事项无法测试,可持缓测申请表在所在学院教办办理缓考证明,后期可持相关证明在全校补测阶段参加测试。

六.其他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已列入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必修课,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与课程考试违规等同认定处理。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项目测试方法.doc

附件3缓测申请表.docx

附件4体质健康测试告知书.doc

附件5体质测试违规认定处理的通知.doc

附件6测试场地示意图(2).pdf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11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