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6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2015年10月27日—28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主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体育类学院各班级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非体育类学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类学生(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二)资格
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在册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留学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
1.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三项全能(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
2.男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三项全能(实心球、立定跳远、1000米)。
3.集体项目:女子组800米、男子组1000米、20(男女各10人)×50米迎面接力。
(二)乙组
1.女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6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标枪(600克)。
2.男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6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标枪(800克)。
八、参赛办法
(一)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另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组1000米两个项目,各学院必须按照男女学生的实际人数分别报名:实际人数200(含200)人以下须报名参赛人数为10人;实际人数201至400(含400)人以下须报名参赛人数为15人;401人以上须报名参赛人数为20人。
(二)甲组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全能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单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已参加女子组800米、男子组1500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1000米的比赛。
(三)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于2016年10月10日-14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大学体育课部办公室(北区健身房对面),并将电子版发至下列QQ邮箱,过时概不受理。
联系人:曹志凯电话:13871535988QQ:29291789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100米、200米项目分两个赛次,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他项目均为一个赛次(决赛)。
(三)田赛远度项目每人试跳(掷)两次,按成绩取前8名,每人再试跳(掷)三次;,8人或8人以下的项目每人试跳(掷)五次。
(四)20人×50米迎面接力各单位派男女学生各10人参赛,女生在起点处。
(五)三项全能项目中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其方法为原地双手持球,由头后向前掷远。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方法
(一)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二)甲组三项全能项目、各组别 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双倍积分。
(三)甲组迎面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双倍积分并分别计入到各单位的男女团体总分中。
(四)甲组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组1000米,取各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平均成绩排列名次,其有效成绩少于规定参赛人数的按本单位最后一名双倍时间计算,补齐规定人数并按下表方法计分: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得分 | 50 | 48 | 46 | 44 | 42 | 40 | 38 | 36 | 34 | 32 | 30 | 28 | 26 | 24 | 22 | 20 |
(五) 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六) 凡甲组学生破江汉大学田径校记录者可加九分。
(七) 团体总分:
1.甲组分别取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
2.乙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单位团体总分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单项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一)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八名颁发锦旗,。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