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发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体院记宣会发布时间:2022-02-14浏览次数:2104

江汉大学转发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选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奖项名额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从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根据科协发组字〔202159号通知要求,我省可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我校可提名1-2人。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223日前完成提名材料报送工作。提名材料如下:

(一)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提名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提名的人选等,需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1份。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意见,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提名表中提名意见由提名单位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此表由学校完成填写。

(四)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 系 人:王凡    联系电话:027-84217577

电子邮箱:309772173@qq.com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江汉大学科协

2022214

转自江汉大学科研处网站《江汉大学转发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 https://kyc.jhun.edu.cn/40/78/c3032a14757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