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体育学院器材采购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者:韩金玲发布时间:2017-01-03浏览次数:1813

江汉大学体育学院器材采购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宗器材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系、部、中心及教研室须在每学期放假前1个月制定下学期器材采购计划并填写采购汇总表,报场馆中心汇总,由场馆中心向学院提出采购计划。

二、场馆中心收集采购申请表并进行初步分类汇总后,呈报各分管领导审核。

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大额采购报学校通过招标方式完成采购,小额采购由学院采购小组进行采购;

四、采购小组分别对需要采购的器材进行询价,填报学院零星采购申报表,分管领导签署签署意见后,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交采购申请表;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对采购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最终采购意向及额度分配,由3人以上参与采购,由场馆中心验收登记。

六、采购小组按学校相关采购规定执行采购任务。



器材零星采购申报表.xls

器材采购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