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0年教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工会、体育学院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0年 10月 28日―29日江汉大学北区田径场、篮球场 四、参赛单位:江汉大学各基层工会 五、比赛项目 (1)甲组:(35岁以下含35岁) ①男子100m ③男子跳远 ⑤男子铅球(5kg) ②女子100m ④女子跳远 ⑥女子铅球(3kg) ⑦女子800m ⑧男子1500m (2)乙组:(36-45岁) ①男子跳绳 ③男子夹包甩远 ⑤男子呼啦行进 ②女子跳绳 ④女子夹包甩远 ⑥女子呼啦行进 (3)丙组:(46岁以上) ①手榴弹掷准 ③男子夹包甩远 ⑤男子呼啦行进 ②手榴弹掷准 ④女子夹包甩远 ⑥女子呼啦行进 (4)集体项目:(不限年龄) ①运球投篮接力 ②集体跳绳 ③50m迎面接力 (4)“自抛自截”传递球 六、竞赛项目规则说明 (一)个人项目 (1)100m、跳远、铅球、800m及1500m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单人跳绳 每人跳一分钟,失误后继续跳(不扣分),累计落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3)夹包甩远 运动员在类同铅球投掷区的场地上(扇形夹角为30度),用双脚夹住布沙包(150克),利用双腿屈膝伸蹬跃跳动作,将布沙包甩远,落地远者名次列前。每人三次试甩机会,取最好成绩。 布沙包必须夹挤于双脚之间,不得置放于脚面之上;完成试甩动作,布沙包仍留在原地或未甩出限制圈者,均应视为一次试甩;试甩跃起后落地时,身体任何部位落至或触及限制圈或圈外地面,视为违例。 (4)呼啦行进 在2.5米宽的平坦路面上,乙组比赛距离10米、丙组比赛距离10米。运动员双手持呼啦圈套穿于自身躯干腋部以下部位,在各自赛道起点线后待命。预备令下达时,身体绕转呼啦圈,并做好行进准备。令发后,保持绕转状态行进,直至成功越过终点,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运动员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或勾挂物;必须以身体腋下任何部位为接触点,并使呼啦圈绕转运动;以手握扶圈体或圈体触地,成绩无效;越过跑道线成绩无效。 (5)、手榴弹掷准:15米远,三个圆圈;直径分别为0.8、1.5、2.5米。得分依次为5分、3分、1分。每名参赛运动员投掷3枚手榴弹,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出名次。 (二)集体项目 (1)运球投篮接力 每队10人(其中男6人、女4人),在篮球场一侧罚球线后纵队站立,比赛开始后,第一名队员从裁判员手中接过篮球,跑或运球至对面篮下投篮,进球后返回将球递给裁判员,裁判员将球递给第二名队员比赛继续,依此类推至最后一名队员完成,以计时确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每位队员返回后须将球递到裁判手中,不许远距离传球,如果远距离传球,裁判拒绝接球,并要求传球者将球捡回交到裁判手中;队员投篮必须投中后方可折回;10名队员必需全部完成动作;最后一名队员应有明显标志。 (2)集体跳绳 每队14人(其中2人摇绳,男女不限;跳绳队员男4人、女8人),每队参赛队员成一路纵队站在绳子一侧,摇绳者两人相距4米。听到比赛哨音信号后,开始摇绳,参赛队员依次跟进跳绳一次,出绳后即准备进行下一轮的跳绳。3分钟计次数,累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每摇绳一次只能一人进入跳绳,失误不记次、不扣分。 (3)50米迎面接力 每队20人(其中男10人、女10人)参加 50米迎面接力跑。 交结棒时,接力棒必须绕过标志杆的后面,判违例后必须重新接棒;跑动时不许越过跑道线;最后一名队员必须佩带标志带。 (4)“自抛自截”传递球 比赛距离10米。每队5人(其中男3人、女2人),分别于赛道起点后成一路纵队,第一位队员持球(足球)。发令后,第一位队员自抛球(地滚球)至终点,然后迅速跑到终点截住球(终点线外)并将球传至起点的第二位队员,依此类推到最后一名队员在终点截住球传至起点后,再迅速跑至起点截住球,比赛完毕。以最后一名队员到达起点线外截住球为准,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比赛过程中,必须是抛传地滚球且须在起(终)点线外截住球否则即为比赛失败,成绩无效。抛传出的球在到达终点前,队员不得持球离开地面,但可以用单手拨动球,防止球偏离终点。 七、参赛办法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2人。 2、集体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1队。 3、甲组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 4、乙组、丙组个人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 5、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集体项目。。 八、报名条件和要求 1、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教职工。(2010年6月31日前人事处注册人员)。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除不限年龄的项目外,均要按年龄要求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运动员年龄要求均以2010年12月31日为限。 3、专职体育老师不得参加甲组竞赛项目。 4、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填报《2010年江汉大学田径运动会(教职工组)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于10月8日16:00时前报校工会, 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计分与奖惩办法 1、个人项目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发给奖品。 2、集体项目取前八名,按18、14、12、10、8、 6、4、2计分,给予奖励。 3、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发纪念品,参赛人数以秩序册正式编排人数为准。 4、团体总分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遇总分相同,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运动员必须按照竞赛规程参加比赛项目,如遇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成绩并在所在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2分。 十、其它 1、各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准备、合理安排工作,为运动员参赛创造条件。 2、在组织参赛前,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选拔,并安排时间训练。同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3、参赛运动员应本着重在参与的思想,发扬拼搏精神,积极参赛。在比赛中尊重裁判、尊重对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江汉大学工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