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5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学院 三、竞赛日期:2015年10月22日―23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主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体育类学院各班级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普通类学生、研究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类学生(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丙组: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参赛。 (二)资格 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参加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册学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 1.女子甲组: 2.男子甲组: 3.集体项目:女子组800米、男子组1000米、20(男女各10人)× (二)乙组 1.女子乙组: 2.男子乙组: (三)丙组 1.女子丙组: 2.男子丙组: 八、参赛办法 (一)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组1000米两个项目,各学院必须按照男女学生的实际人数分别报名:实际人数200(含200)人以下须报名参赛人数为10人;实际人数201至400(含400)人以下须报名参赛人数为15人;401人以上须报名参赛人数为20人。 (二)甲组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全能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单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已参加女子组800米、男子组1500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1000米的比赛。 (三)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 (四)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个项目限报1人,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于2015年10月12日-15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大学体育俱乐部办公室。地点在体育馆附馆一楼(健身房对面),过时概不受理。 联系人:何艳君。 电话:18908636335 QQ:29291789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100米、200米项目分两个赛次,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丙组取前四名)。其他项目均为一个赛次(决赛)。 (三)田赛远度项目每人试跳(掷)两次,按成绩取前8名(丙组取前四名)每人再试跳(掷)三次;八人或八人以下(丙组四人)的项目每人试跳(掷)五次。 (四)20人×50米迎面接力各单位派男女学生各10人参赛,女生在起点处。 (五)三项全能项目中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其方法为原地双手持球,由头后向前掷远。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方法 (一) 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丙组各单项取前4名,按9、7、6、5计分。 (二) 甲组三项全能项目、各组别 4×100米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双倍积分。 (三) 甲组迎面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双倍积分并分别计入到各单位的男女团体总分中。 (四) 甲组集体项目中的女子组800米和男子组1000米,取各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平均成绩排列名次,其有效成绩少于规定参赛人数的按本单位最后一名双倍时间计算,补齐规定人数并按下表方法计分: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得分 50 48 46 44 42 40 38 36 34 32 30 28 26 24 22 20 (五) 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六) 凡甲组学生破江汉大学田径校记录者可加九分。 (七) 团体总分: 1.甲组分别取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 2. 乙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 3.丙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4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单位团体总分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单项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一) 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丙组各单项取前四名颁发证书。 (二) 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八名颁发锦旗,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颁发奖杯,二至四名颁发锦旗。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乙组60米栏栏架设置(单位:米) 男子 女子 栏架高度 0.914 0.762 栏架数量(个) 5 5 起跑线至第一栏距离 13.72 13.00 栏间距离 8.90 8.00 最后一栏距终点线距离 10.68 15.00
1. 2015年江汉大学田径运动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