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2010级在校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

发布者:test11发布时间:2011-12-19浏览次数: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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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将在本校2010级学生中继续开办双学位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的界定

双学位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且成绩优良,同时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即第二学位专业)主干课程且成绩均优良,主修专业和第二学位专业同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时,被授予的主修专业和第二学位专业两个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我校2010级本科生

    三、报名条件

    1.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者;

    2. 主修专业培养计划内已修读课程成绩平均成绩70分以上,有信心有能力修读双学位;

    3. 每人只能选修一个双学士学位专业,且双学士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必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四、双学位专业按学分收费,每专业总学分约为45学分,学习时间为2.5学年。目前我校开设以下12个双学士学位专业,另外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办1个专业,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办2个专业。每个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学位证发证学校

专业

学科

门类

每学分

收费标准

双学位专业第一

学期开课学分

双学位第一学期应收学费

1

江汉大学

英语

文学

85

12

1020

2

汉语言文学

文学

88

10

880

6

法学

法学

87

11

957

7

行政管理

管理学

91

14

1274

8

旅游管理

管理学

90

11

990

9

应用心理学

理学

82

10

820

10

物理学

理学

108

10

1080

11

自动化

工学

106

10

1060

12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

81

10

810

13

华中师范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100

24

2400

14

武汉理工大学

物流管理

管理学

100

24

2400

15

电子商务

管理学

100

24

2400

    五、报名及注册程序

1. 凡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在线”网站下载或到各学院教学办领取填写《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2. 学生于 2011121 -12 月8 将《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初审申请者报名条件并签署意见。

3. 学生于 2011129 -12 月13 将《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送交开设双学位专业学院教学办。

4 . 开设双学位专业学院教学办在 20111214 前将申请双学位学习学生报名表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科。

5. 学籍科进行双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开办专业,原则上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不开设。学籍科于 20111219 前通过“教务在线”发布获得学习资格且能够开班的学生名单。

6. 获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于 20111219 -12 月23 到校财务处缴纳双学位专业课程学习费用,过期作自动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处理。

7. 获得学习资格且已缴纳双学位学费的的学生即获得双学位注册资格,于本学期结束前在学校“教务在线”网站下载双学位专业课表,按照课表安排参加学习。

8. 对于无法继续坚持双学位学习者,可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填写《江汉大学双学位退选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并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退报手续,双学位学费未缴清者,不得参加校级公共选修课选课、考试及登录成绩。

    六、双学士学位专业上课地点在校内,利用双休日或晚上安排教学。

    七、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与我校联合开设的双学位班,单独开班,教学计划由相关对方学校制订,由相关学校委派相关专业优秀教师授课。

    八、咨询电话:学籍科84225301  注册中心842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