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条理

发布者:test11发布时间:2010-09-28浏览次数:3776

体育学院班级管理条例(试行)

班集体是学生自我管理、学习、生活、工作最基层的组织,是学校学风建设、校风建设、学生团队精神培养、综合素质提高的重要基地。为加强班级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发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江汉大学学生手册>>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班级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包括:班级构成及组织机构、班级学生干部、班集体建设、班级财务管理、班级考核办法等。

一、班 级 构 成 及 组 织 机 构

1、高校教学行政班是高校根据学生入学时所属学院、所属专业及人数划分的单元集体(学校统一编制各班代号)。2、各班应设立自我管理、服务的组织机构――班委会、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纪律委员。团支部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大学一年级新生入校时,一般由学工办辅导员指派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待学生之间互相熟悉后,采取推选和竞聘方式产生班委会和团支部。其它年级可根据需要进行班委、团支部选举。选举应当接受学工办或团委的监督。

4、当班委会、团支部工作不称职时,如有过半数同学动议,报经学办、团委同意后可以召开班级大会或团员大会进行改选。

                           、班 级 学 生 干 部

1、班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

⑵德、育、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⑶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班级学生干部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以身作则、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

⑸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2、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⑴自觉地接受学校、学院以及学生自己的自治组织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协助上述组织搞好各方面的工作。

⑵班级学生干部必须如实地向同学们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和各种信息,必须积极主动地向上级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学校、学院与学生之间信息渠道畅通。也可向学院、学校提出各种工作建议。

⑶班级学生干部不享有特殊权利,开展各项工作应当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自觉地接受组织和同学们的监督。

⑷班级的重要事务应交由班委会、班级大会讨论决定。共青团的重要事务应交由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⑸各班每年应召开班会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⑹学工办、团委将定期对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作风好的学生干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在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⑺对工作作风差、工作能力不强的学生干部学工办、团委将要求班级撤换,对学生干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实表现不好的,学院将依据<<江汉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精神从重处理。

三、 班 集 体 建 设

1、良好的班风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治思想素质好,精神风貌好。(2)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善于钻研、勇于创新。(3)同学们生活、学习习惯良好,行为规范,自律性强。(4)同学们互助互爱,班集体凝聚力强,团队精神强。(5)班级参加校园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积极性高,成绩突出。(6)体育运动开展好。

2、良好的班风对同学们的成长、成才具有关键作用。在班级里所有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每位同学同样对班级建设都应承担责任和义务。

3、班级学生干部应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在班集体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4、辅导员对班集体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团干对团支部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班级学生应支持和服从辅导员、团干的管理和教育。

四、 班 级 财 务 管 理

1、班集体是同学们的公共组织,存在大量公务工作,建立班级公共财务是必须的。各班每年可要求同学们缴纳一定金额的班费,具体使用各班可依据现实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

2、班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民主、公开、规范、节约的原则。一般班费保管过程中钱和账应分离(即除班费保管者建立一本账外,班级应另派财务监督员建立一本账)。

3、班费应定期公开,接受同学们的审查和监督。

4、对班费的使用须经班长同意,班费使用单据经班长签字后建账。班长对班费管理负责。

5、一般班级学生干部以义务服务为主,不提倡索取工作报酬。 

五、 班 级 考 核 办 法

1学院每年度将对班级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考核内容包括:班风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生活作风建设。考核由学工办组织,分两阶段进行,先由各班自评(只作参考),再由辅导员和学生会考核评定。

2、各班考核成绩=基础分(60分)±各项考核指标奖罚分,具体考核指标见《江汉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班级考核细则》。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80分以下)。

4、考核为“优秀”的班级可参加校级先进班集体评比,考核为“良好”以上的班级可参加院级先进班集体评比。对班级考核优秀的班级在奖学金评比、各种表彰中可予以一定的名额倾斜。 

                            六、  附  则

本《条例》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起草,属试行本,解释权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在试行中有建议可向院学工办反映。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O三年九月

体育学院班级考评细则

为了使《体育学院班级管理条例》具体化,增强操作性,特对 班级考检办法制定 

一. 班级考核指标及分值。

  ㈠ 班风  (20分):班干部的整体素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班级的凝聚力和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班级的对外宣传和影响力、班级各级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情况,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情况。本班班级主页建设情况、本班利用网络获取信息情况、本班同学遵守网络道德协规范和法律情况。

  ㈡ 学风建设(20分):全班同学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学习成绩、学习和科技活动情况、全班同学通过CET-4、CET-6、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科研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㈢ 文化建设(30分):本班同学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活动情况和公寓文化建设情况、班级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情况、本班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涌现情况。

(四)生活建设(30分):本班的早锻炼情况、寝室文明建设情况、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况。

二.评分细则

㈠ 班风建设:总计20分,基础分为15分,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基础分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为0分。

1. 班干部学习成绩、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在班级和学院中的影响力情况好加3~4分。

2. 班级在各级各类活动,突发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好加1~2分。

3. 主动承办校级活动5分/次,主动成功承办院级活动奖励3分/次。

4. 承办学院或自办班级宣传任务且质量佳加2分/次。

5. 在考核期内,本班同学入党、校级学生干部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加0.5分/人次、“院级学生干部”在考核期内被评为“院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0.3分/次。

6. 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受校处分,从开除、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分别减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㈡ 学风建设:总计30分,基础分为20分,由院教务办、学生办指导学生会学习部在基础分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为0分。

1.在考核期间获得奖学金,从国家奖学金、校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校三等奖学金分别奖励0.5分/人次、0.4分/人次、0.3分/人次、0.2分/人次、0.1分/人次。

2.通过CET-6级奖励1分/人次,通过CET-4级奖励0.2分/人次,通过计算机水平考试四个等级分别奖励1分/人次、0.8分/人次、0.6分/人次、0.4分/人次。

3、学习委员出席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活动情况好加1~3分。

4、参加全国、省市、校、院学科竞赛、学习科技活动,其中校、院级获奖分别奖励5分/人次、4分/人次、3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

5、本班学生在考核期内考试不及格罚0.2分/门。

6、本班同学在考核期内旷课罚0.1分/节。

㈢ 文化建设,总计20分,基础分10分,由团委指导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社团部、宣传部在基础分基础上加减各项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不低于0分。

1. 文艺、体育、宣传委员出席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情况1~6分。

2. 参加全国、省、市、校、院文体等第二课堂活动。校、院级获奖、分别奖励5分/人次、4分/人次、3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

3. 参加和各类社团活动奖0.2分/人次。

4. 列入体育学院人才库奖励0.2分/人。

㈣ 生活建设:总计30分,基础分15分,由学生会生活部在基础分基础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不低于0分。

1. 在考核期内出勤率在90%以上奖励5分,80%以上奖励4分,70%以上奖励2分,60%以上奖励1分,50%以下罚1 分,40%以下罚2分,30%以下罚3分,20%以下罚4分,10%以下罚5分。

2. 在各级寝室检查中,优良类0.5分/个次,不及格的罚0.5分/个次,混合寝室居住成员在半数以上的计为该班寝室。

3. 校优秀寝室奖励3分/个,院优秀寝室2分/个。

4. 在检查中发现该班学生晚归罚0.1分/人次,夜不归宿罚0.5分/人次。

5. 在检查中发现该寝室不服从管理,在学习时间打牌、玩游戏,在学习时间内赌博、抽烟、使用违反规定的电器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罚1分/人次。

三 组织实施

1. 本细则由院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学期考检一次,并原则上在学期末完成。

2. 首先由班级根据细则实事求是地,然后由辅导员、团委、学生会、各班班长组成的评审团进行答辩,无异议后确定成绩。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由学工办负责解释,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3-9-1

                       

                         

江汉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班级考核表

考 核 项 目

班 级 完 成 情 况 和 现 实 成 绩

自评分

学生会评分

院评分

备注

1

2

3

4

5

6

学风

建设

1

2

3

4

5

6

校园文化建设

1

2

3

4

生活

建设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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