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职责

发布者:test11发布时间:2011-09-01浏览次数:2264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完成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规划,制定学院行政管理规章;

三、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拟定学院招生计划,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帮助和指导毕业生就业;

四、领导学院科研工作,争取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关;组织、支持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产学研活动;开展科技开发,组织有偿服务;

五、负责学院教学、科研、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并就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

六、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学院预算内、外经费,加强行政管理,不断改善教职工工作环境和条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办学效益;

七、校长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