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8年运动会
田径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竞赛日期:2018年10月25日-26日
竞赛地点:北区新田径场
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体育学院各年级
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分组
甲组:非体育学院学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参赛。
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在册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留学生。
竞赛项目
甲组
100米、800米、4×100米接力、50米×20人(男、女各10人)迎面接力、立定跳远、掷实心球。
乙组
1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
参赛办法
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人数不限)。各单位每个项目不能超过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
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40人(男女人数不限)。各单位每个项目不能超过5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运动员均可兼报接力。
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男生、女生分开),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名单上须有学院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8年10月15-17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J05A106。联系人:何艳君 电话:18908636335
所有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100米分两个赛次,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他项目均为一个赛次(决赛)。
田赛远度项目每人试跳(掷)两次,按成绩取前8名,每人再试跳(掷)三次;8人或8人以下的项目每人试跳(掷)五次,成绩以5次的最优成绩做为最终成绩。
(四)50米×20人(男、女各10人)迎面接力各单位派男女学生各10人参赛,女生在起点处。
(五)实心球比赛中的重量为女生1公斤,男生2公斤,参赛方法为原地双手持球,由头后向前掷出,以远度做为评分标准。
十一、录取名次
(一)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
(二)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奖励办法
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江汉大学运动会
网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2018年10月25日-26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室外网球场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非体育学院学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学院学生(不含网球单招学生)。
(二)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在册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留学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乙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八、参赛办法
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男生、女生分开),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名单上须有学院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8年10月15-17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J05A106。联系人:陈尊 电话:13971272170;张毅 电话13886168401。
所有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赛。计算名次时如获胜次数相同,则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判定名次;如胜负关系形成牵制无法判定,则参考净胜场数;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盘数百分比;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局数百分比;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分数百分比。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三)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四)报名少于6人时,直接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五)比赛均采用一盘决胜制(无占先),所有比赛设有裁判执裁(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更改赛制,原则上同一轮次的赛制相同)。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进行处罚。
(七)赛前30分钟各运动员需在裁判组签到,比赛开始前5分钟未签到视为放弃比赛。
(八)如遇连场,运动员最多休息时间
得超过15分钟。
十一、录取名次
(一)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
(二)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奖励办法
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江汉大学运动会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2018年10月25日-26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小球馆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非体育学院学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学院学生(不含乒乓球单招学生)自由组合命名组队,原则上报名不超过8队。
(二)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在册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留学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
混合团体。
(二)乙组
混合团体。
八、参赛办法
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
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男生、女生分开),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名单上须有学院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8年10月15-17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J05A106。联系人::管翠萍,电话:18971511962,邮箱:1028520430@qq.com。
所有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赛。计算名次时如获胜次数相同,则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判定名次;如胜负关系形成牵制,则参考净胜场数;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盘数百分比;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局数百分比;如仍无法判定,则参考获胜分数百分比。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三)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四)混合团体赛中,每名运动员出场一次,不得兼项,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五)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第一阶段比赛须打满五场,计算有效分。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进行处罚。
(七)赛前30分钟各运动员需在裁判组签到,比赛开始前5分钟未签到视为放弃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
(一)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
(二)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奖励办法
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江汉大学运动会
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2018年10月25日-26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小球馆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非体育学院学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
乙组:体育学院学生(不含乒乓球单招学生)自由组合命名组队,原则上报名不超过8队。。
(二)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在册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留学生。
七、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追逐赛:双打—无与伦比
八、参赛办法
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男5人、女3人)。
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男5人、女3人)。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名单上须有学院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8年10月15-17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J05A106。
联系人:黄梅君 电话:15327257343。
所有运动员必须有学生平安险,并通过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赛。
(三)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三)混合团体赛中,每名运动员出场一次,不得兼项。
(四)比赛采用60分制(每球得分制),比赛实行六局轮换制,比分先到60分的一队获胜,小组名次按每场比赛胜次来决定,若胜次相同,按净胜分高低来决定。每局比赛中任何一方率先得到10、20、30、40、50分时比赛暂停,同时双方换人进行下一局比赛,任何一方率先得到30分时,双方交换场地。(换人方式如:甲队:1、2、3、4、5、6,乙队:①②③④⑤⑥;第一局1和2 VS ①和②,第二局由3替换1,③替换①,变为2和3 VS ②和③;以此类推)。
(五)每场比赛6名运动员上场,至少含2名女运动员,出场顺序不限。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将出场顺序名单表(一式二份)交检录处,双方交换名单表。出场名单表交给检录处即成为竞赛事实,不得更改。发现错误后,则判出错名单队该场比赛为弃权,且局数、分数均为0。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进行处罚。
(七)赛前30分钟各运动员需在裁判组签到,比赛开始前5分钟未签到视为放弃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
(一)甲、乙组各单项取前8名。
(二)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奖励办法
甲组、乙组各单项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