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江汉大学体育学院 三、竞赛日期:2012年10月25日―26日 四、竞赛地点:北区主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研究生部、体育学院各班级 六、参赛分组和参赛资格 (一)分组 甲组:普通专业学生、研究生,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参赛(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参加甲组比赛取相应名次)。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二)资格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江汉大学正式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 (二)乙组 八、参赛办法 (一)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40人(男女不限),其中,必须报三项全能项目(男、女运动员各5人),全能项目未报或未报满人数的单位不计团体总分。 (二)乙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三)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得兼报其它项目。 九、报名办法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于2012年10月8―12日每天中午12:30―13:30交大会竞赛组。大会竞赛组地点在体育馆二楼运动系办公室,过时概不受理。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100米、200米项目分两个赛次,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它项目均为一个的赛次(决赛)。 (三)田赛远度项目每人试跳(掷)两次,按成绩取前8名每人再试跳(掷)三次;八人或八人以下的项目每人试跳(掷)五次。 (四)30人×50米迎面接力各单位派男女学生各15人参赛,女生在起点处。 (五)三项全能项目中实心球重量为男子2公斤,女子1公斤,其方法为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远。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方法 (一) 各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二)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三) 迎面接力项目取前8名,按36、28、24、20、16、12、8、4得分除以2后,分别计入到各单位的男女团体总分中。 (四) 三项全能取个人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另取团体总分前八名进行奖励,不计入团体总分。 (五) 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六) 凡甲组学生破江汉大学田径校记录者可加九分。 (七) 团体总分: 1、 甲组分别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 2、 乙组取团体总分前8名。 3、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单位团体总分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一) 各单项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 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八名颁发锦旗。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乙组60米栏栏架设置(单位:米) 男子 女子 栏架高度 0.914 0.762 栏架数量(个) 5 5 起跑线至第一栏距离 13.72 13.00 栏间距离 8.90 8.00 最后一栏距终点线距离 10.68 15.00
1. 2012年江汉大学田径运动会报名单